您当前的位置:首页 > 高校

撤销学位!毕业半年被查出论文剽窃

时间:2024-03-20 08:34:03  来源:中国教育报  作者:网站编辑

  近日,广州应用科技学院发布了一份《撤销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公告》。

  其中称,该校2023届本科毕业生陈某因学士学位论文剽窃,被撤销学士学位和毕业证书。

  公告显示,陈某为人工智能与电气工程学院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专业,于2023年6月30日通过学校党政联席会和学位评定委员会审议,准予毕业,被授予工学学士学位。2024年1月,经校外专家审核、学校学术委员会审议,认定其学士学位论文《广州某高校10KV配电所设计》存在剽窃、抄袭、侵占他人学术成果,其行为已构成学术不端。

640.png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第十七条、《学位论作假行为处理办法》(教育部第34号令)第七条、《广州应用科技学院学士学位授予工作实施细则》第四条第二款、《广州应用科技学院学士学位论文作假行为处理办法》第十一条,2024年1月25日,经广州应用科技学院学位评定委员会会议审议,决定撤销陈某学士学位,注销学士学位证书。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第八十二条、《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教育部令第 41 号)第三十七条、《广州应用科技学院学籍管理规定》第五十一条,经学校党政联席会议审议,决定撤销陈某本科毕业证,毕业证书作废。

  有人毕业10年后被撤销学位

  2023年6月,江西农业大学研究生院官网的一则撤销学位决定公告,曾引发广泛关注。

  公告显示,2010级思想政治教育专业硕士研究生翟某某于2013年12月获江西农业大学法学硕士学位。后经学校马克思主义学院学位评定分委员会查实,翟某某硕士学位论文存在“剽窃他人作品和学术成果”作假行为,决定撤销其硕士学位,注销其硕士学位证书。

640 (1).png

  据消息,学位法草案于2023年8月28日提请十四届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

  草案明确,已经获得学位者,在获得该学位过程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经学位评定委员会审议决定,由学位授予单位撤销学位证书:

  学位论文或者实践成果存在抄袭、剽窃、伪造、数据造假、人工智能代写等学术不端行为的;

  盗用、冒用他人身份,顶替他人取得的入学资格,或者以徇私舞弊等非法手段取得入学资格、毕业证书的;

  在学习期间存在不应当授予学位的其他违法违规行为的。

  2023年,多所高校曾提出“彻底清理学术不端问题论文存量”。

  声明:转载此文是出于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若有来源标注错误或侵犯了您的合法权益,请作者持权属证明与本网联系,我们将及时更正、删除,谢谢。

浏览量:  责任编辑:范雨洁  
点赞
首页
首页
推荐资讯
撤销学位!毕业半年被查出论文剽窃
撤销学位!毕业半年被查
警方通报“多名大学生持棍冲进中学打人”
警方通报“多名大学生
宿迁学院通报学生不雅视频
宿迁学院通报学生不雅
一高校规定博士五年未升副教授转岗后勤
一高校规定博士五年未
相关文章
    无相关信息
栏目更新
栏目热门
网站简介   |  法律声明  |  联系我们   |  工信部备案号:蜀ICP备15019259号
川公网安备:51010402000252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川)字第00850号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川网文〔2019〕5499-446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川B2-20200029
川广审批准字[2019]13号
四川非凡魅力影视文化传播有限公司
常年法律顾问:四川凡高律师事务所 林小明 13608177936


[向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