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苍溪县回水小学召开2022年春季学生资助工作专题会

时间:2022-04-15 15:21:21  来源:苍溪县回水小学  作者:通讯员 文永茂

为进一步宣传义务教育阶段的资助政策,使国家资助政策家喻户晓,帮助更多家庭贫困的学生顺利完成学业,促进教育公平,推动教育事业的健康发展,4月15日,苍溪县回水小学召开了2022年春季学生资助政策宣传及工作培训会议。全体班主任和财会人员、后勤领导参加了会议。

首先,郑会铭校长组织大家共同学习了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扶贫的重要讲话精神,提高全体工作人员深入、细致、贴心地开展贫困家庭学生资助工作的思想意识。并提出具体要求,要把资助政策落到实处,政策宣讲确保到每一个学生家庭,深入了解每一个学生家庭情况,材料收集填写详实准确;坚守公平公正原则,实现精准资助,确保应助尽助。

学生资助工作具体负责人徐松同志对申请对象认定工作作了详细讲解,认定工作每年秋季进行一次,第二年春季按照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实际情况进行动态调整。特别是以下几种学生优先确定为资助对象:1、脱贫家庭学生、边缘易致贫家庭学生、脱贫不稳定家庭学生、突发严重困难家庭学生。2、城乡低保家庭学生、特困救助供养学生(含孤儿)、残疾学生及残疾人子女、事实无人抚养学生、烈士子女。3、因突发事件、受灾、重大疾病导致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其他特殊原因造成经济困难的学生。徐会计宣读了中小学资助认定流程、义教非寄宿贫困生资助标准为小学250元/生·期、寄宿生500元/生·期、资助发放方式等。他强调,所有受助学生必须持有社会保障卡(社保功能和银联功能均正常),资助实行“一卡通”发放(打卡直发)。并强调努力做到“四个到位”(资助政策宣传到位、审核程序规范到位、资助资金发放到位、资助工作服务到位),推动学生资助工作全方位发力、闭环式管理,努力保障贫困学生公平受教育的权力。

副校长何年敏对资助工作作纪律要求和工作要求:九类人员要一个不漏,贫困评定要公开、公平和公正,工作细致,摸排到位;学生资助不得优亲厚友,不得奖优,不得轮流坐庄;教职工不得代管学生社保卡,原则上财政供养人员子女不得申请资助,违者将严肃追责。学校将一如既往认真贯彻落实党和国家提出的“不让一名学生因家庭经济困难而失学”和“精准资助”工作目标,不断提高政治站位,高度重视、高效落实资助工作,让贫困学生感受到党和政府的关怀与温暖。

学校将以此次会议为契机,还将严格按照要求,相继召开班级宣传会、学生家长会、班级评议会,通过开展一系列宣传活动,让教育资助这一惠民政策深入人心。春天给人带来温暖,资助为贫困生家庭解决实际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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