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内蒙古自治区、浙江等地相继发布《2021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违规考生处理公告》,上百名考生因考研违规被处理。
携带违规电子器材!
内蒙古自治区多名考生违纪被取消成绩
1月4日,内蒙古自治区教育招生考试中心发布公告称,根据《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第九条、第二十五条规定,公布2020年12月研究生招生考试期间考点认定的违规考生考场号、座位号、考生号、违规事实以及相应的处理依据和拟处理决定。
考生如对所认定的违规事实存在异议,可在公告之日起3日内,向本人所参加考试的考点所在的盟市招生考试机构提出陈述、申辩意见并提供相应事实、理由和证据材料,也可向考试中心直接提出陈述、申辩意见。
公告中涉事考生共有17人,违规事实包括携带电子橡皮作弊器材,对应的拟处理意见为当次报名参加考试的各阶段、各科成绩无效,同时给予暂停参加该项考试1至3年的处理。且有考生因未在指定位置就坐违规,拟处理意见为取消该科目考试成绩。
上百名考生考研违规被处理!
浙江教育考试院发布处理公告
同日,浙江省教育考试院发布《浙江省2021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违规考生处理公告》,公布一批在全国研究生考试中违规考生,共计108人。
仅携带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设备的违规考生就有51人,其拟处理意见均为所报名参加考试的各科、各阶段成绩无效。
还有考生因将试卷、答卷(含答题卡、答题纸等)、草稿纸等考试用纸带出考场,在考试过程中旁窥、交头接耳、互打暗号或者手势,故意销毁试卷、答卷或者考试材料等违规事实受到处理。
任何考试都需要严格遵守考试规定
不能违规,更不能作弊
学以载道,诚信为本,诚信是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重要内容。诚信考试是对考生的基本要求和考生思想素质的重要表现,也是国家法律层面一条不可逾越的红线。
欲修其身者,先正其心。欲正其心者,先诚其意。求学逐梦的道路没有任何捷径,征途漫漫,唯有奋斗。愿小伙伴们在今后的考试中,遵规守纪、诚信应考;求真学问、学真本领;立鸿鹄志、做实干家;不负美好青春、不负伟大时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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