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有网传信息称“城固县衡水实验学校教师殴打学生吴某某并致残”。18日,@陕西城固教育体育 对此通报称:10月25日,学生吴某某家长投诉孩子在上学期间,被该校教务处老师王某和班主任孔某某多次殴打,致使其左腿受伤。经调查,未发现家长投诉中所反映的“教师殴打学生”相关行为。10月28日,城固县公安局安排刑警大队和文川派出所进驻学校进行全面调查,经走访吴某某同班及同宿舍同学,并查看该校全部监控视频,均未发现吴某某有被他人殴打的任何证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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