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广州市南沙区人民法院对一起驾驶幼儿园校车超载案件进行宣判。被告人冼某海驾驶一辆大型专用校车,搭载某幼儿园师生参加活动,在途中被设卡执勤的民警发现,车辆核载人数41人,实际载人57人,超员近40%。冼某海被法院以危险驾驶罪判处拘役二个月,缓刑四个月,并处罚金2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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