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首页 > 中学

13岁女生因被造黄谣休学 起诉男生后获胜诉

时间:2025-04-25 08:21:32  来源:中国新闻周刊  作者:网站编辑

4月23日,北京市延庆区人民法院发布一起案例。13岁的女生因同学编造黄谣散布而产生情绪障碍休学,后女生将造谣者及其监护人告上法庭,法院最终认定造谣的男生对女生构成名誉权侵害,判决造谣者赔偿各项费用总计9162.98元。

2023年2月,13岁的初中女生刘某遭同年级男生王某编造含性暗示的侮辱性谣言并在校内散布。刘某因此遭受了不明真相同学的议论和异样目光,承受着巨大的身心压力,罹患童年期情绪障碍,多次实施自杀、自残行为,家长无奈为其办理休学。2023年底,刘某起诉王某及其监护人,主张名誉权侵权赔偿。

延庆法院审理后认为,同学关系是原告刘某最主要的社会关系,在这样的客观环境下,对于事发时刚满13周岁且正处于青春期的刘某而言,与其有关的黄谣在同学中传播,对她必然会产生声誉毁损、评价降低的负面效果,故认定王某的行为已对刘某构成名誉权侵害,最终判决王某的监护人赔偿刘某医疗费、交通费、补课费、精神损害抚慰金共计人民币9162.98元。一审判决作出后,各方当事人均未上诉,刘某经心理疏导后重新返回校园,并向承办法官邮寄感谢信。被告方亦表示因判后寄语受到教育,于判决生效当日,向原告履行赔偿义务。

声明:转载此文是出于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若有来源标注错误或侵犯了您的合法权益,请作者持权属证明与本网联系,我们将及时更正、删除,谢谢。

浏览量:2020  责任编辑:祝佳  
0
点赞
首页
首页
推荐资讯
13岁女生因被造黄谣休学 起诉男生后获胜诉
13岁女生因被造黄谣休
点赞!初中生家中失火教科书式报警求助
点赞!初中生家中失火教
聚焦“双减”课堂,三江中学深化教育衔接
聚焦“双减”课堂,三江
七中育才水井坊校区第28届师生文化艺术节闭幕
七中育才水井坊校区第
相关文章
    无相关信息
栏目更新
栏目热门
网站简介   |  法律声明  |  联系我们   |  工信部备案号:蜀ICP备15019259号
川公网安备:51010402000252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川)字第00850号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川网文〔2019〕5499-446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川B2-20200029
川广审批准字[2019]13号
四川非凡魅力影视文化传播有限公司
常年法律顾问:四川凡高律师事务所 林小明 13608177936


[向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