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安市广安区大龙镇苏溪九年一贯制学校操场非运动区域安装悬浮地板维修工程已经广安区教科体局批准实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和省市区有关规定,拟采用竞争性谈判方式选择施工单位。并由学校聘请第三方审计机构代为审计,为保障国家利益及竞争性谈判活动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保证工程质量,体现公平、提高效率,结合本工程的实际情况,制定本竞争性谈判文件。
一、项目概况
1.1项目业主:广安市广安区大龙镇苏溪九年一贯制学校
1.2业主地址:广安市广安区大龙镇苏溪九年一贯制学校校内
1.3最高限价:8.9万元。
1.4完成日期:2024-1月底前
1.5竞争性谈判范围:学校操场非运动区域安装悬浮地板维修工程(面积约690平方米)
1.6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二、竞争性谈判申请企业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由具有下列资质的企业及个体经营户参加谈判活动
(一)具有建设工程施工、体育用品及器材施工、体育场地设施工程施工、体育设施工程施工、体育设施设计与安装、室外体育设施工程设计及施工、市政公用工程、市政工程资质的企业或公司,同一营业执照上同时具备体育用品及器材+劳务服务的企业或公司。
(二)本项目不允许组成联合体参加竞争性谈判。
三、资格审查内容
1、竞争性谈判申请人应向项目业主提交本次竞争性谈判文件要求的证明材料,具体包括:
1.1营业执照(个体经营户由为本人相关身份证件);
1.2授权委托书及投标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法人本人投标的不需要授权委托书,但要提供法人本人身份证复印件)
1.3悬浮地板样品及悬浮地板的合格证
1.4报价表
以上资料必须提供加盖企业鲜章的复印件和原件(复印件装订,原件验收后当即退回)。
2、本次竞争性谈判时间地点:
2.1报名:2024 年1月 9日08时30分至2024 年1月 10日17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在广安市广安区苏溪小学校探索楼副校长办公室报名。
2.2竞争性谈判:2024 年1月 11日9:10分至2024 年1月11日11时00分,在广安市广安区大龙镇苏溪九年一贯制学校探索楼1楼党员活动中心进行。
3、本项目报价采用的币种为人民币。
4、竞争性谈判申请人的报价最高不得超过项目业主提供的最高限价,否则视为无效报价。
四、合格中选人确定方式
1、合格报价人确定:
1.1资格审查合格
1.2报价为有效报价
2、经审查合格的报价人按合格报价的最接近平均数的报价以此确定,最接近的为中选人,第二、三名为候选人。如果有两名报价都接近平均数,以低于平均数的报价企业为中选人。
五、付款办法
本项目不预付工程款,工程完成后经业主等验收合格按照第三方审计的工程金额结算,并按照审计后的金额开具发票后拨付全部工程款。
六、拟签合同文本
标准文本
七、其他
在签订合同时提交施工计划和具体设计方案交学校审核后实施。
广安市广安区大龙镇苏溪九年一贯制学校
2024年1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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